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征收土地由国务院批准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 、基本农田
B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C 、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D 、基本农田超过15公顷的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的批准机关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因此.B为正确答案。
乡镇级政府有权征地吗?
乡镇级政府是没有征地拆迁的权力的。
支持本人观点的法律依据为
1、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2、《湖南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第三条: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地所在地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3、《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它不动产。
4、《物权法》第四十三条: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有官员说,只要县市政府给乡镇政府一份授权书,乡镇级政府就有权征地拆迁.这样观点同样是错误的,是无法律知识的表现.
有了县市级政府的征地拆迁授权书,乡镇级政府征地拆迁同样是超越法定权限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那么,乡镇级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法定权限是什么呢请看长沙市人民政府令103号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
(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
(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
(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这就乡镇级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权力与义务.
乡镇级政府是没有法定权力与农民签征拆协议的,故北盛镇政府与高大姐(或第三方)所签征拆协议是无效的.
任何政府,都是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谨以此文献给正遇强拆的高大姐,希望高大姐能真正理解这些法律条文,并能学而致用,能对保护自已的房屋起到作用。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什么批准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若当地政府对国务院审批权范围内的土地,在没有国务院审批的情况下就进行强征,属于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应当积极地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在实践中,也确实出现过地方政府为了规避国务院的审批,将土地分批进行征收的情况。政府的这种分批征收的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以下土地需要经国务院批准:
第一,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一般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如果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1公顷等于15亩,约相当于1万平方米,三十五公顷土地相当于525亩,35万平方米。如果征收耕地,面积超过这个标准的,就需要报国务院批准。为了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我国对耕地面积进行了严格控制。征收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均需国务院批准。
第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农村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也就是说,当征收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超过七十公顷时,也是需要国务院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