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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厂选址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厂选址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厂选址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

B 、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

C 、不允许建设在《环境空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D 、不允许建设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地表水质量I类功能区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厂选址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不允许建设在《环境空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建垃圾焚烧处理厂的选址要求是什么?要求离居民区距离多远?

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选址要求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的规定。明确规定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厂址选择的具体要求,规定要求除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政策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外,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1、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

2、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

扩展资料

建设条件

1、较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系统

建好基础设施是保障垃圾分类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这些都是制约垃圾发电技术在我国推广的重要条件。

2、城市生活垃圾热值要高

就全国而言,全烧垃圾发电条件不够,需要添加辅助燃料。

3、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垃圾焚烧发电建设投资大,运行成本高昂,政府部门负担较重。

4、焚烧技术先进

制约垃圾焚烧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污染物排放问题,如不进行严格的控制和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动物及生态造成破坏。

参考资料来源:-垃圾焚烧发电厂

关于焚烧炉排放标准

焚烧炉排放标准需遵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焚烧厂选址原则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GHZB1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一类、二类功能区和GB3095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地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

2、焚烧物的要求

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均可进行焚烧。

3、危险废物的贮存

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必须有符合GB15562.2的专用标志。

废物的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等特性。

贮存场所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

贮存场所要有集排水和防渗漏设施。

贮存场所要远离焚烧设施并符合消防要求。

4、焚烧炉的技术指标

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应为6%~10%之间 (干气)。

焚烧炉运行过程中要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避免有害气体逸出。

焚烧炉必须有尾气净化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

扩展资料

焚烧炉的优点:

1、处理垃圾范围广泛 能够处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医院垃圾废弃物、废弃橡胶轮胎等。

2、燃烧热效率高 正常燃烧热效率80%以上,即使水份很大的生活垃圾,燃烧热效率也在70%以上。

3、运行维护费用低 由于采用了许多特殊的设计以及较高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因此运行人员少(包括除灰渣人员在内一台炉仅需两人),维护工作量也较少。

4、可靠性高,经过近20年运行表明,此焚烧炉故障率非常低,年运行8000小时以上,一般利用率可达95%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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