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 、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或者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告知用人单位
D 、劳动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给其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或者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告知用人单位。
为什么要15号离职16号不来
15号办理离职16号不来,公司本月是应该有义务为你缴纳五险一金的,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最佳的离职时间:年中的时候、过年以后再辞职、行业旺季之后、找好下家之后、公司的项目完成之后。
因为15号办理离职16号不来,公司本月是应该有义务为你缴纳五险一金的。不过大多数公司都是规定15号之前离职不办理五险一金,这是为非法行为,只要你的离职程序合理,公司这种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要求缴纳五险一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离职的5个最佳时间点:
1.年中的时候
每一年的6月和7月都是大学生毕业找工作的时间,这个时候也是很多公司招聘的时候,而且职场上还有一个说法是金9银10,8月份是观望期,9月份就是职场的招聘高峰期,如果你在年中的时候辞职,不仅有充分的时间做准备,还可以赶上招聘高峰期,机会也会更大一些,所以年中的时候离职是一个好时间。
2.过年以后再辞职
你如果不想在年中的时候冒险,年后这个时机也非常好。一般来说,年底的时候公司都会发年终奖和福利,千万不要在年底的时候辞职,不然年终奖不用说了,辞职手续都办得拖拖拉拉,最后折腾了自己不说,还背负“不负责任”的标签。
而在过年之后就没有这个顾虑了,因为你的工资和年终奖都拿到手了,而且年后也是一个招聘的小高峰,很多公司年后都会招人,你也可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3.行业旺季之后
很多行业都会有淡季有旺季,最好的辞职时间是在旺季之后。因为你在旺季之前或者之中辞职,老板很可能不同意,而且在旺季之前辞职,会不会觉得很亏呢?因为你的高工资都还没有拿到!但是也不必等到淡季再辞职,这样太浪费你的时间了,所以旺季结束就可以离职了。
4.找好下家之后
很多人辞职的想法一出现,就想马上辞职一刻也不愿意多待,这样的做法确实很潇洒,但是也会有损失,如果你真的想辞职的话,建议还是要找好下家,尤其是那些家庭负担比较大的,无缝连接,会让你的经济没有任何损失。
5.公司的项目完成之后
辞职不是想走就能马上走的,一般老板都会让你先完成手头的工作才放你走,所以与其老板要求,不如你主动出击,先将手头上的项目完成,这时候再提出辞职,一般都能离开,还显得你很负责任。
公司不让离职,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