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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下列关于公众参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下列关于公众参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下列关于公众参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B 、环评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C 、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向专家及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D 、建设单位应委托环评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众参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自身环境权益或者社会公共环境利益,依法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执法和促进环境法律、法规实施等活动。第四条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应当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第五条 公众依法享有获取相关环境信息,对环境决策、行政许可以及环境执法表达意见和建议,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寻求行政或者司法救济、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等权利。第六条 公众应当主动接受环境保护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绿色、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公众参与本条例规定的事项或者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企业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自觉履行企业环境责任,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答复公众的意见、建议和举报,为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协调和奖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商务、公安等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第二章 环境信息的公开与获取第十条 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排污单位和违法企业名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等环境信息。

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编制本部门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应当明确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内容、申请程序和监督方式等事项。第十一条 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依法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环境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制作或者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报、资料索取点、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报刊等途径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并提供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定期或者根据情况及时发布政府环境信息。第十二条 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申请提供政府环境信息。

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收到申请后,能够即时答复的,应当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答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答复的,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第十三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向公众如实公开以下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三)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记录;

(四)环境保护投资、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情况;

(六)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生过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

(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

(八)环境保护税的缴纳、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

(九)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状况;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当依法向公众公布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危害特性、相关污染物排放及事故信息、污染防控措施等情况。

2010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 )

①实行审批制度

②予以禁止

③征收一定的费用

④进行监视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什么文件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①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环境影响报告表

③环境影响登记表

④环境现状评价书

3.20世纪八大公害事件,其中发生最多的国家是( )

①中国

②美国

③日本

④英国

4.违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

①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②缴纳超标排污费

③停产整顿

④限期治理并由环保部门处以罚款

5.被誉为财富之母的是( )

①森林

②土地

③湿地

④草原

6.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多少公顷的,应由国务院批准( )

①70公顷

②35公顷

③3公顷

④10公顷

7.责令排污企业停业、关闭的处罚决定,只能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下列机关作出()

①公安部门

②环境保护部门

③工商部门

④人民政府

8、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其批准单位应当是当地()

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②公安机关

③卫生部门

④人民政府

9.下列不属于我国环境资源标准体系的有( )

①国家环境标准

②地方环境标准

③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④企业标准

10.下列哪一标准是认定排污行为是否超标、违法

是否应让排污者承担相应法律义务与责任的根据( )

①环境质量标准

②污染物排放标准

③环境基础标准

④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环境样品标准

11.下列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适用的范围是《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规划和建设项目

②对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

③其中公众参与的方式包括论证会、听政会或其他形式

④对规划实施后还应实行跟踪评价

12.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 )

①仍应缴纳排污费

②仍应缴纳超标排污费

③减半缴纳排污费

④不再缴纳排污费

13.在我国有权颁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是( )

①省级人民政府

②省会城市人民政府

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④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人民政府

14.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资源属于( )

①集体所有

②国家所有

③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④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投资者所有

15.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①1年

②2年

③3年

④4年

16.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

①向固体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③经固体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④经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并报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7.用地单位因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缴纳各项正常费用以后超过1年仍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 )

①耕地使用费

②闲置补偿费

③耕地闲置费

④保护管理费

18.我国《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的管理体制是( )

①以流域管理为主、行政区域管理为辅

②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流域管理机构

③以行政区域管理为主、流域管理为辅

④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

19.除法律规定免责的情形外,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人( )

①若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②若主观上没有过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③无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只有从事了违法排污行为,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002年l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

①取水权

②水资源

③水交易权

④用水权

二、多项选择题

1.环境保护法的特点有( )

①科学技术性

②综合性

③可持续发展性

④广泛性

2.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对象包括( )

①制定政策

②制定规划

③制定计划

④建设项目

3.我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①重点污染源防治

②区域性污染防治

③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4.中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 )

①《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②《水污染防治法》

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物实行的“三化”原则是( )

①再生化

②无害化

③减量化

④资源化

6.《森林法》规定,成熟的用材林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 )

①择伐

②皆伐

③渐伐

④局伐

7.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有( )

①不可抗力

②受害人自身引起

③第三人故意或过失

④仅有财产损失

8.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确立的许可证形式有( )

①城市建设用地许可证

②海洋倾废许可证

③森林采伐许可证

④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许可证

9.某排污工厂附近的农户,故意引用未经处理的污水灌溉,造成了农田减产,于是,该农户向工厂索赔。对此,由谁承担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①该农户承担责任

②排污单位承担责任

③该农户和排污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④该农户和排污单位均无责任

10.《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适用于( )

①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

②航空噪声污染的防治

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

④从事本职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

三、名词解释题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

大气污染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四、简答题

1.简述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制度。

2.简述我国环境标准体系。

3.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

4.简述我国《森林法》对森林采伐的规定。

五、论述题

试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

1.A县某石化染料厂、硫酸厂长期将含酸废水通过其排污管道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该河河水进入位于B县的镜花湖。1997年上半年,当地由于长期干旱无雨,湖水水位下降,但工厂排放的含酸废水却没有减少,致使湖水呈酸性。B县周楼村村民周某承包湖面养鱼多年,一直未发生大量死鱼现象。但从1997年6月开始,水面漂浮的死鱼却越来越多。环保部门对湖水监测的结果,pH值为4.8。对死鱼进行化验分析,其结论为受酸水腐蚀而死。经B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死鱼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万元。周某沿河找到石化染料厂和硫酸厂两家排污单位,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遭到拒绝。于是周某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石化染料厂提交了由A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其排放的废水pH值符合排放标准的监测报告,并认为不应由其承担污染死鱼赔偿责任。硫酸厂认为,虽然自己排放的废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但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B县人民法院仍然判决石化染料厂向原告周某赔偿10万元,硫酸厂赔偿15万元。问:

(1)周某在诉讼中是否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他相关证据?为什么?

(2)石化染料厂的辩解是否有道理?为什么?

(3)硫酸厂的辩解是否有道理?为什么?

2.南江县美加化工厂由于长期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特别是工厂附近的20户居民受危害最严重,他们多次向南江县环保局反映,要求制止工厂污染行为,并赔偿其医疗费和误工费等损失,但县环保局一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20户居民联名向法院以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通知美加化工厂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南江县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美加化工厂赔偿20户居民经济损失6万元。问:

(1)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否正确?

(2)化工厂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

(3)法院依据什么法律规定受理此案?

参考答案:

单选题

1②2②3③4④5②6①7④8②9④10②

11②12④13①14②15③16②17③18④19③20④

多选题

1①②③④2②④3①②③④4①②③④5②③④

6①②③7①②③8①②③9②③④10①②③

名词解释题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境——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们的生产活动和其他活动,向大气环境排入有毒有害物质,使其物理、化学、生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改变,导致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下降,进而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害的现象。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法律规定。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与破坏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规定的总称。

简答题

1.简述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制度。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⑴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⑵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⑶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简述我国环境标准体系。

三级:

(1)国家环境标准

(2)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3)地方环境标准

五类:

(1)环境质量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3)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4)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5)环境基础标准

3.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

环境保护法的任务

(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环境保护法的目的

(1)保障人体健康;此为首要的目的

(2)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简述我国《森林法》对森林采伐的规定。

1.按照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

2.按照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实行采伐,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

3.规定森林和林木的采伐方式:

4.实行采伐许可证制度。

5.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

论述题

试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或体现的,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整的,适用于环境保护法一切领域的基本指导方针或基本准则。它具有以下特征:

1.必须是为环境保护法所确认的。

2.适用于环境保护法一切领域。

3.是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原则基本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基础。

意义:

1.确立和实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加强环境保护法领域的法制,增强环境执法的自觉性,顺利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2.基本原则概括性较强,可以以此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案例分析

1.(1)周某在诉讼中不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他相关证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原则。

(2)石化染料厂的辩解没有道理?因为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不以行为的违法性为要件。

(3)硫酸厂的辩解没有道理。因为缴纳排污费不是免除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条件。

2.(1)法院的判决不正确。因本案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

(2)化工厂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3)法院依据《环境保护法》和《行政诉讼法》受理此案。

公众参与原则在我国法律上的体现与贯彻是什么

问:试论公众参与原则在我国法律上的体现与贯彻。

校解析答案:

(1)公民的环境权。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但在《宪法》、《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中,体现了维护人民良好生活环境的精神。

(2)我国会民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

这项权利首先在宪法中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可以广泛参与国家的环境管理。

(3)公民有时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都对公民享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作了规定,充分体现了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原则。但在实践中,公民如何真正有效地参与环境管理,参与监督以及检举,还存在许多困难,如缺乏具体行使权利的形式、程序和有关具体的法律规定。

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若行政许可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存在违法行为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我是自考本科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10月考期成绩出来了,《英语(二)》61分,《财务管理学》71分,《企业管理咨询》77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68分。

谢谢於迎春老师,一开始接触《英语(二)》时,感觉看书很吃力,因为7年了,一直都没有再接触英语,后来报了网课,是您唤醒了沉睡多年的英语记忆,慢慢的回忆起曾经的知识,让我慢慢的有了考这门课的信心,2013年11月15日,江苏自考成绩公布,《英语(二)》76分飘过,终于结束了全部的自考课程,感慨,真的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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